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规范规定了道路大件运输护送的术语和定义、护送执行方要求、护送车辆要求、护送人员要求、护送过程要求、护送过程中需要配备设备、护送方案制定要求,以及归档文件和信息管理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执行道路大件运输护送服务与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规范包含的引用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至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JTG B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DL/T 1071 电力大件运输规范
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车辆要求
(1)车辆应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车型要求。
(2) 车辆应安装合法的警示标识、示警灯、车用电子警报器。
(3)经合法审批,办理完毕车辆注册登记,填写护送车辆登记表,在协会大件运输护送专业委员会登记备案,取得登记证,并按照《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规范实施细则》具体要求接受监督。
(4)车身颜色及文字标识应符合GB/T 3181-2008的规定。
(5) 示警灯应符合GB 13954-2009的相关要求。
(6)车用电子警报器应符合GB 8108-2014的相关要求。
(7) 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可靠的通讯联络采集装备,且应布局合理,安装牢固。
道路大件运输护送执行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组织。
(2)经营范围应包括“大型物件运输”或“大型物件运输护送服务”。
(3)拥有或租赁有满足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车辆要求1~6,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车辆。
(4) 拥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5) 拥有安全保障队伍,并具备道路大件护送方案编制能力及异常情况处理能力。
道路大件运输护送人员要求
(1) 护送人员根据岗位分为指挥员、疏导员、驾驶员。
(2) 护送人员应熟悉道路大件运输业务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3) 护送人员具备一定的道路大件运输护送经验,并经过协会大件运输护送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4) 指挥员应能编制道路大件运输护送方案,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熟悉各种道路情况下的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要求,具有应对各种异常情况的处理能力。
(5) 疏导员应熟悉各种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设备的使用,熟练掌握各种道路情况下的交通协助指挥疏导的技能。
(6) 驾驶员应持有不低于C1的驾驶证,不少于三年的驾龄。
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过程要求
(1)准备工作
1. 应查看道路大件运输护送委托方出具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2. 应实地勘察通行线路,评估委托方运输通行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及时关注路况变化,确保道路能顺利通行。
3. 应配备需的道路大件运输护送人员,明确相关职责,道路大件运输护送人员着装应符合《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规范实施细则》具体要求。
4. 应配置好保证安全的、相应数量的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车辆。
5. 对大件运输专用车辆进行检查,排除风险隐患,每批次护送的道路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不得超过三辆。
6. 应根据护送任务配齐护送人员,每次护送应配备2名(含)以上道路大件运输护送人员进行护送。
(2)在途管理
1.应按照道路大件运输护送方案,执行道路大件运输护送。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车辆应全程开启示警灯,适时使用车用电子警报器,并与大件运输专用车辆形成整体车队,通过对讲机、电话、车载通讯设备等通信设备,保持实时、畅通的通讯联系。
2.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车辆应全程开启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护送过程影像,过程影像要求应满足归档文件和信息管理要求第二条。
3.需要实施交通管制时,应按有关规定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备相应警力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4.在通行公路桥梁时,或者通过采取了加固、改造措施的公路设施时,应指挥道路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依次通行,前车完全通过后,后车方可启动通行。
(3)护送完毕
应按归档文件和信息管理要求1~2,对护送过程中形成的文件、音频、视频等资料进行整理并有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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